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介绍了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发力,多元服务,努力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今年以来,依法批捕假冒注册商标、强揽工程、串通投标等各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32人、起诉64人。
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做实“严管”与“厚爱”,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发展。2021年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指导8家涉案企业建立并执行合规监管计划,改革工作入选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名单,改革经验在全国“企业合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上交流。
与此同时,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还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在对涉企案件实行专人专案办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快批捕起诉的同时,审慎办理企业人员涉罪案件,用好用足法定情节、酌定情节,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今年以来,对涉嫌轻微犯罪企业人员依法不捕14人、不诉45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玉晖简要介绍了“涉案金额2.2亿元的跨省企业合规案件”和“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监督案”两个典型案例。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目前我们公司新厂房建设正有条不紊的进行。”湖北鑫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春雷高兴的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并要求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广大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坚定了信心。”黄石市人大代表、大冶市华兴玻璃有限公司计量工程师张宝珍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赞不绝口。
随后,参会记者就检察机关如何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和下一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将从哪些方面发力等进行提问,该院分管领导一一作答。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熊良荣在致词中,感谢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一如既往地对检察工作开展批评和监督。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形成法治自觉,切实增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利的土壤,为构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