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该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在处理“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中律师阅卷申请时,发现湖北钧信律师事务所王律师申请了吴某某、刘某某高利转贷、诈骗案的互联网阅卷申请,由于该案卷宗多达80余册,网上文件内存过大,无法通过“互联网阅卷”方式阅卷,发现问题后,检察官立即与王律师取得联系,告知其可到伍家岗区检察院进行现场阅卷并领取电子卷宗光盘。王律师在电话中说道:“我在外地出差,人在兴山县,近期都无法回到宜昌,如果特地赶回来一趟,手头的事情又要被耽误了,这可怎么办呀?”听着电话那头王律师焦急的语气,为了不影响王律师在手的公事,又能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阅卷,伍家岗区检察院当即决定通过异地阅卷的方式为其提供阅卷服务。
伍家岗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审核了王律师的异地阅卷申请及“三证”(公函、委托书、律证 )后,主动与兴山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联系对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中“异地阅卷”模块,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卷宗,推送至该院,由该院下载后刻录为光盘代为转交王律师,当天下午王律师就拿到了该案的电子卷宗光盘。
此次异地阅卷是伍家岗区检察院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开展的第一例异地阅卷服务,这项服务的开展填补了互联网阅卷的“空缺”,既避免了律师来回奔波两地的舟车劳顿,节省了时间和费用成本,又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伍家岗区检察院将坚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目标,继续提供“现场+互联网+异地”多元化阅卷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通过发挥智慧检务功能,进一步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