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未成年人周某、黄某受他人邀约抢劫“笑气”卖家陈某、李某未遂。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武昌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初期社会调查,全面了解了周某、黄某的家庭状况和监护条件,为后期案件办理和帮教工作打下了基础。调查中,检察官了解到,两位涉罪未成年人的亲子关系都比较疏远,受不良朋友影响很大。
2022年3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武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官认为周某、黄某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且具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在综合考虑全案事实和证据后,最终依法对二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检察官为周某、黄某及其父母上了一堂微型法治课,并就两人父母监护不当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为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监护考察组对监护人开展了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并共同督促监护人履行责任。区妇联还及时指派家庭教育指导师,通过“一对一”访谈、家长课堂、团体辅导活动等对周某、黄某父母开展亲子关系沟通、家庭环境塑造、子女教育方式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目前,经过一段时间的监护考察,周某、黄某二人家庭关系都有了明显改善,一人准备继续学业,一人则在跟班学习汽车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