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小玲)检察官兼顾法理和情理,帮企业追回全部经济损失后,召集相关方举行听证会,依法从宽从轻处理犯罪嫌疑人,既化解了社会矛盾,又挽救了多名青年的前途命运。4月18日,外来务工人员龚某和其辩护人来到硚口区检察院,向检察官朱仕武表达感激之情。
据朱仕武介绍,犯罪嫌疑人龚某和母亲文某从外地来汉后,长期靠拾荒、收废品为生。去年12月,他们在硚口区一在建项目工地附近,遇到三名同乡的务工人员,得知工地上有很多闲置和废旧的建材。随后,几人趁着夜色翻围墙,将工地的十余块铝材和边角料偷运出来,文某和亲戚白某连夜将建材拉到废品收购店,卖给了同乡杨某,获利数千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将包括龚某母子在内的6名盗窃人员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杨某全部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经查证,被害单位被盗财物价值达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家属配合公安机关退赔了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被害单位谅解。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向硚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7名犯罪嫌疑人并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朱仕武核实了被害单位追赃挽损和项目运行情况,并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及家庭情况。他发现,龚某和另一名务工人员陈某都是“90后”,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在武汉居无定所、收入微薄,但均无前科劣迹,龚某家里还有重病卧床的父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
“考虑到本案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有坦白或立功情节,被害单位也挽回了损失,我主张不捕、不诉,但是盗窃数额不小,涉案人数又多,被害单位还是辖区内的重点工程项目,我认为还应该听取多方意见。”
朱仕武告诉记者,他提出不捕、不诉的处理意见后,又召集人民监督员、被害单位和公安机关举行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反复讨论、研究,最终硚口区检察院依法先后对龚某等7人全部作出犯罪情节轻微、不批准逮捕及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取保候审期间,龚某的父亲去世了,检察机关及时释放他回家料理父亲的后事。后来,龚某带着母亲在武汉定居,他还学会了驾驶挖掘机,现在一家工程施工公司工作。其他3名务工人员都找到了新工作,废品站老板杨某也继续做生意。
硚口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徐英介绍,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既挽回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又对被不起诉人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做到法治与德治相统一,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司法的温情,也反映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彰显慎刑思想,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