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工委委员、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区长王洋,汉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四海,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洪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检察院、党政办、水务局、河湖长制工作中心、河道堤防总段、水政监察大队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签仪式。
据了解,《备忘录》强调了武汉开发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工作协作、联合整治、线索移送、普法宣传六种全新协作机制,形成共同推动武汉开发区江河湖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合力,一同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建设车谷美丽、幸福河湖。
彭四海检察长表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长江大保护的合力、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就如何开展好协作工作,他表示:一要积极能动执法司法,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查、联合督办等专项行动,构建检察机关在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坚持系统治理、共同发力,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坚持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督目的一致性,与行政机关达成双赢多赢共赢,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参与河湖治理,从法治角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中“打击、修复、预防”作用,确保“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实施。
近三年来,汉南区检察院共办理涉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37 件,持续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助推长江“十年禁渔”计划落实,携手“清四乱”,保护长江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