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电子烟
电子烟作为新型烟草制品中的一员,通过电子雾化装置将含有尼古丁的烟弹雾化而供人吸入。目前,市面现售的电子烟添加了多种香料和调味剂遮掩,水果味最常见,但不管是传统卷烟还是电子烟都属于烟,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2021年10月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有近半数在13岁至15岁开始吸食电子烟,他们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水果味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
磋商电子烟监管
为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侵害,汉南区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前提下,与区烟草主管部门就如何加强电子烟监管开展磋商。磋商后,区烟草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所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销售水果味电子烟行为。区烟草主管部门对涉事经营主体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下达违法经营监管告诫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如再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将责令暂停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经营业务资格。
电子烟监管时代到来
2022年10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正式实施。“电子烟国标”的出台意味着有标可依、有据可管的电子烟监管时代已经到来。该标准中明确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电子烟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也就是说,水果味等调味电子烟将被禁止,防止儿童使用的童锁将成为今后市场上电子烟杆的必备功能。
下一步,汉南检察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市场经营主体依法经营管理理念。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电子烟市场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