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日常出行,大家应该多多少少都见过生活中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是为了特殊人群能够自主安全出行享受公共服务而设,但日常生活中“障碍”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可能是门口的台阶也可能是不连续、不平整的盲道。
为守护特殊人群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近日蔡甸区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区残疾人联合会和武汉市无障碍环境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行动,对区内公共服务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此次行动以蔡甸城区城市广场、公共厕所、停车场、大型商超等为重点,随机抽查相关设施6处。
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的相关规定,对停车场是否按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公共厕所、银行、商超坡道是不是太陡,卫生间扶手是否牢固、防滑,洗手盆、镜面是不是太高,是否安装灯光、警示铃等问题,一一进行测量。对发现的不符合无障碍环境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将根据专业机构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无障碍设施,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和“温度”的体现。在无障碍设施背后是一个庞大的使用群体,无障碍环境是他们参与社会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最迫切、最直接的现实需求。
推动建设无障碍环境,让特殊群体感受到关心和爱护,把法律规定转化为弱势群体实实在在的权利,是公益诉讼检察的应有之义。蔡甸区院将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